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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服务

时间:2024-09-26 14:22 阅读:337 来源:互联网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服务是针对符合一定条件和标准的中小企业进行的一项资质认定工作。以下是对该认定服务的详细解析:

一、认定条件

基本条件: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条件: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专业化程度: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等;近2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3%以上。

市场竞争力: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渠道等核心竞争力,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市场占有率等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或具有较强的出口竞争力,或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认定流程

企业自评:企业参照本地区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或相关通知,对照认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估。

准备材料:收集整理企业基本信息、经营状况、技术创新、市场竞争力等相关证明材料。

线上申报:企业登录本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指定的线上申报平台(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等),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或类似申请文档,并上传相关附件资料。

初审与抽查:地方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可能安排实地考察或组织专家评审会,对企业的技术实力、市场地位、发展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公示与认定:经过审核及考察(或评审)合格的企业名单在地方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其他指定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发布正式认定公告,授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三、认定服务特点

政策支持: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可以享受国家及地方政府提供的一系列政策支持,如税收优惠、资金扶持、创新奖励等。

品牌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是对企业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肯定,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资源对接:认定过程中,企业有机会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建立联系,获得更多的资源对接机会和发展空间。

四、注意事项

申报时间:企业应密切关注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布的申报通知,了解具体的申报时间和要求。

材料准备:企业应按照要求准备齐全、真实的申报材料,避免因材料不全或虚假信息而导致申报失败。

合规经营: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应确保合规经营,避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影响认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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